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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0年度天津市第二批“千人计划”海外高层次
创业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
科技园驻园企业:
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,大力引进我市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创业人才,按照南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,我委负责组织科技园企业参加2010年度天津市第二批“千人计划”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天津市“千人计划”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的人选,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1、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,年龄不超过55岁。
2、拥有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清晰,达到国内领先、国际先进水平,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。
3、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职位,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。
4、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(企业注册资金一般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,主要创办人所占股权不低于30%),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。
5、企业成立一般应在1年以上、5年以下,其拥有核心技术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。
二、申报时间
我委办公室负责组织此项工作,请各企业接到本通知后,抓紧部署相关工作,及时与我们联系申报事宜,申报材料请于7月15日前报工委办。
联系人:周萌
联系电话:87893612
中共南开区委科技企业工作委员会
2010年7月14日 |